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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首次会议以外的股东会会议由谁来召集和主持?

   设立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主持。

   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东会会议由执行董事召集和主持。

   董事会或者执行董事不能履行或者不履行召集股东会会议职责的,由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或者监事不召集和主持的,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11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