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合同签订后,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合同签订后,合同解除情形有哪些?

(1)协商解除: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2)约定解除: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93条)

(3)法定解除:①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②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③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④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⑤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合同法》第94条)

《合同法司法解释二》第26条规定的“情势变更解除”:合同成立以后客观情况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非不可抗力造成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一方当事人明显不公平或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当事人请求人民法院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公平原则,并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变更或者解除。在实践中,以下情况一般可认定为情势变更:物价飞涨、合同基础丧失(如合同标的物丧失)、汇率大幅度变化、国家经济贸易政策变化等。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5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