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的履行是指对合同规定义务的执行,表现为合同当事人执行合同义务的行为。《合同法》第60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这一规定表明,合同履行的基本要求有:
(1)合同的全面履行。合同的全面履行是指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不折不扣地履行合同义务,即适当的主体在适当的时间和地点以适当的方式履行适当的标的。
(2)遵循合同履行的诚实信用原则。诚实信用是指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切实履行自己所承担的义务,取得另一方当事人的信任,相互配合履行,共同全面地实现合同签订目的。当事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下列义务:
一是通知,即在具体履行合同过程时应当及时将其与合同履行活动密切相连的情况相互告知,以便双方能做好履行合同的准备,及时完成合同履行义务;
二是协助,即债务人履行债务时,债权人应当及时受领;债务人履行义务时,债权人应当创造必要的条件;
三是保密,即各方当事人应当保守合同内容中涉及到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