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实践中看,不签合同的危害主要有以下几种:(1)容易产生纠纷。人们在从事某种经济活动时,往往要与对方进行商量并且对某些问题会有约定,但光靠口头约定是不行的。由于客观情况在不断变化,再加上人们的记忆也容易出现问题,还有人们处理问题往往从有利于自己利益的角度着想等等,这些因素就决定了人们之间很容易产生纠纷。如果把人们事先的约定用文字的形式记下来,明确写出双方约定的内容,这样就可以减少纠纷;(2)不利于双方按照事先约定来履行。人们在具体的实践中,遇到了困难,遇到了利益上的冲突,有的人就不想再按照事先双方约定来履行自己的承诺,由于没有书面合同,难以对其产生约束力;(3)容易上当受骗。人们在签订合同的时候,双方都比较谨慎,各自要详细了解对方的履约能力,调查对方的资金和信誉,每写明一项条款,都要经过认真的考虑。如果不签订合同,这种考察、了解就会削弱,这就很容易使不法之徒的诈骗企图得逞,而使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4)产生纠纷以后,不易辨清是非。双方一旦出现纠纷,就会出现“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的现象。到底谁是谁非,没有文字依据,这也会给有关部门或者司法机关处理这种纠纷带来困难,这会导致当事人的合法利益得不到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