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网站首页 - 政策法规 - 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
哺乳期满,有的婴儿身体特别虚弱或正值夏季,可否适当延长哺乳期?

   根据劳动部劳动安字[1989]1号规定:女职工哺乳期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延长哺乳期,如果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医务部门证明,可将哺乳期酌情延长。如果哺乳期满正值夏季,也可延长一、二个月。

已浏览 次 发布时间:2017年5月4日 信息来源:江苏省人防企业协会